饲养肉鸡普遍实行23小时光照、1小时黑暗的光照制度。肉鸡给予光照是为了延长采食时间,促进生长速度。黑暗1小时是为了使鸡只适应和习惯黑暗的环境,避免停电时拥挤而应激。间歇光照对饲养肉鸡有利,可以提高肉鸡的饲养效果和饲料转化率,一般采用2小时光照4小时黑暗,24小时循环4次,简称4(2L:4D)。使用间歇光照每次要有足够的采食时间,否则鸡群发育不整齐。
肉仔鸡的光照强度不宜过强,过强易发生啄癖,并且鸡的活动加强,耗能多,饲料转化率降低。光照强度的原则是由强逐渐减弱,1-2周龄每平方米3瓦(灯高2米,灯距3米),使小鸡熟悉环境,充分采食和饮水。之后改用每平方米0.7-1.3瓦光照强度。整个鸡舍的光照强度要求均匀一致,均匀安置灯泡并安装灯罩。切忌用绳子悬吊点灯,以免风吹摇晃使鸡惊恐不安。开放式鸡舍和有窗鸡舍要采取遮光措施,避免强烈的日光进入鸡舍,鸡的趋光性会使鸡扎堆。